【来源:黑龙江省法院网_龙法聚焦】
近年来,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,人们对居住房屋的舒适度和家装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,因个人家庭住宅的装饰装修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加,实践中,由于业主对设计图纸及装修合同不够重视,极易导致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价款、装修内容和范围产生争议,因工程量约定不明、质量参差不齐、口头合同难维权等引发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时有发生。
案情简介
2020年,高某将其新购住宅(毛坯房)交由郭某经营的装潢材料商店进行整体装修,双方签订了装饰装修合同,装修工作结束后,高某因油烟机款式不满意、施工的部分工程质量有瑕疵为由拒不支付装修尾款。郭某将高某诉至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。
调解过程
受理案件后,承办法官立即与当事人联系。在与被告沟通中,高某称,未结算全部装修款项的原因系装修存在瑕疵问题,没有达到理想效果,理应由郭某承担部分损失。摸清案件情况后,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案情简单,而双方当事人矛盾较深,如果仅仅只是一判了之不易化解矛盾,反而会让当事人陷入冗长的法律程序,增加双方当事人讼累。通过“面对面”“背靠背”的方法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,最终双方均认识到自己在本案中的过错,互相做出了让步,自愿达成和解意向:郭某同意高某退掉油烟机,高某将扣除油烟机价款后的剩余装修款支付给郭某。最终,高某将剩余装修款支付给郭某,郭某撤回起诉,真正实现了事结案了。
全程调解推动实质解纷
北林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注重抓前病、治未病,考虑从源头上化解纠纷,深耕诉源治理,将审判工作重心前移,突出做好源头预防、前端化解。在诉中秉持调解优先,将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,实现案结事了、一次性解纷,进而减少一审判决执行案件、上诉案件和信访投诉案件等“衍生案件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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